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青海省政府領導在《應急管理工作專報第33期》上的批示精神,按照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青海局專項監察意見,推動煤礦企業及各礦井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2023年11月14日至15日,根據集團公司安排部署,煤礦事業部組成檢查組,赴西海煤炭公司及下屬煤礦開展煤礦安全生產督導檢查。
檢查組重點圍繞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和重大災害治理推進、值班值守、隱患排查治理等情況,通過座談、查閱資料等方式深入開展了督導檢查。
檢查組結合西海煤炭公司及下屬煤礦實際,就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加強《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的貫徹落實,深刻理解、準確把握《意見》的精神實質和政策要求,對標對表文件新要求新變化,把《意見》精神轉化為完善工作思路、強化工作舉措的自覺行動,確保《意見》及時應用于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之中。二要做好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按照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牽頭組織開展好新一輪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全面查清煤礦井田范圍及周邊各類隱蔽致災因素,將隱蔽致災因素治理、重大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機結合,與瓦斯、水害、火災等重大災害治理全面融合,構建全面的災害治理格局,確保隱蔽致災因素超前防控到位、重大隱患超前治理到位。三要強化責任落實,嚴格遵守領導干部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加強關鍵崗位人員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常態化開展好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訓教育等工作,持續深入推進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各項工作,確保煤礦停工停產期間安全。
(來源:集團煤礦事業部 撰稿:王世山)